日前,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該局對黃河大堤堤防養護費問題下發了批復,同意將黃河大堤堤防養護費收費期限延長5年,除陳山口收費站外,黃河大堤其他收費站繼續向來往的貨車和客車每次收取2元到20元不等的堤防養護費。
根據省物價局在官網上發布的信息,日前,山東黃河河務局向省物價局提交了《關于山東河務局繼續執行堤防養護費現收費標準的請示》,省物價局批復同意,將黃河大堤堤防養護費收費期限延長5年,至2016年7月31日止。
批復中表示,警車、軍車、救護車、消防車、防汛車以及沿黃從事農業生產的車輛免收堤防養護費。除陳山口收費站外,其他段、所每日只收取一次堤防養護費,凡在當日內已向黃河河務部門一個段、所交納堤防養護費的,憑收據過往其他段、所不再交費。不過,在該批復中并沒有具體介紹繼續征收養護費的原因。
另外,記者通過查詢發現,現行的收費標準是從2005年開始執行的,在執行3年以后,2008年,省物價局再次下發批復,同意黃河大堤堤防養護費延期收費3年,至2011年7月31日止。在2008年的批復中,對收取養護費的原因解釋為:“黃河大堤堤防養護費執行3年來,減輕了過往車輛對閘壩造成的毀壞,對確保工程設施安全運行,發揮了一定功效。考慮到堤防養護經費不足的實際情況,同意黃河大堤堤防養護費延期收費。”
■ 收費標準
陳山口收費站
1噸以下(含1噸)的貨車10元/車·次; 1噸至5噸(含5噸)的貨車15元/車.次; 5噸至10噸(含10噸)的貨車20元/車·次;10噸至20噸(含20噸)的貨車25元/車·次;20噸以上的貨車30元/車·次。客車比照貨車噸位,每五座以內折半噸,六至十座折一噸,其余類推。
其他收費站
1噸以下的貨車每次收2元;1噸(含1噸)至5噸的貨車和10座以下的客車每次收5元;5噸(含5噸)至10噸的貨車和10座(含10座)至20座的客車每次收10元; 10噸(含10噸)至15噸的貨車和20座(含20座)至50座的客車收15元; 15噸(含15噸)至20噸的貨車和50座(含50座)以上的客車收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