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一個作家的劇本,能被北京人民藝術劇院搬上舞臺,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為此,我要感謝張和平院長,感謝任鳴導演,感謝劇組的全體演職員。
盡管我是寫小說出身,但對話劇,一直有著深深的迷戀。我最早變成鉛字的是小說,但真正的處女作,卻是一部名為《離婚》的話劇。那是1978年,我在山東黃縣當兵時的作品。那時我在電視上看了一部名叫《于無聲處》的話劇,又讀了曹禺、郭沫若的劇本,便寫了那樣一部帶著明顯模仿痕跡的劇本。此劇本被我投寄到很多刊物,均遭退稿,一怒之下,我便將之投擲到火爐一焚了之。
1999年,與朋友合作了一部名叫《霸王別姬》的話劇,曾在人藝小劇場演出過。《我們的荊軻》是我的第二部話劇。
我曾經揚言要寫三部歷史題材的話劇,但第三部遲遲沒能動筆,但我想,總有一天我會把它寫出來。
我覺得,小說家寫話劇,應該是本色行當。因為話劇與小說關系密切,每一部優秀的小說里,其實都包藏著一部話劇。
《我們的荊軻》取材于《史記·刺客列傳》,人物和史實基本上忠實于原著,但對人物行為的動機卻做了大膽的推度。我想這是允許的,也是必須的。
所有的歷史,都是當代史;所有的歷史劇,都應該是當代劇。如果一部歷史題材的戲劇,不能引發觀眾和讀者對當下生活乃至自身命運的聯想與思考,這樣的歷史劇是沒有現實意義的。
當然,更重要的是,任何題材的戲劇最終要實現的目的,與小說家的終極目的一樣,還是要塑造出典型人物。這樣的人物是獨特的又是普遍的,是陌生的又是熟悉的,這樣的人物是所有人,也是我們自己。
沈從文先生曾教導他的學生汪曾祺先生,“要貼著人物寫”,其實,不僅小說家要貼著人物寫,劇作家也應貼著人物寫,演員也應貼著人物演。我希望劇組的每個人都應發揮自己的創造力,依據劇本但不拘泥于劇本,爭取能將《我們的荊軻》變成所有觀眾的荊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