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95-1928)
女,土家族,湖南省溆浦縣人,中共黨員。
向警予是我黨最早的女黨員之一,被譽為“我國婦女運動的先驅”。1912年秋入湖南省立第一師范學校學習。1919年秋參加革命團體新民學會。同年10月與蔡暢等組織湖南女子留法勤工儉學會,為湖南女界勤工儉學運動的首創者。1921年底回國,1922年初加入中國共產黨。1925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第一任婦女部主任。同年10月到蘇聯學習。1927年4月回國,先后到中共漢口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宣傳部工作。大革命失敗后,任中共湖北省委負責人之一,黨的大部分領導同志先后轉移出去,她主動要求留在武漢,在嚴重的白色恐怖中堅持黨的秘密斗爭。1928年3月20日,由于叛徒出賣,她不幸被捕。敵人一次又一次對她嚴刑逼供,但她始終堅貞不屈,嚴守黨的秘密。國民黨反動派無計可施,遂決定在5月1日這個全世界工人階級的節日里殺害她。走向刑場時,她視死如歸,沿途向廣大群眾進行講演。敵人極端恐懼,憲兵們兇殘地毆打她,但她仍滔滔不絕地演講。劊子手們殘忍地給她嘴里塞滿石塊,又用皮帶縛住她的雙頰,在武漢余記里空坪刑場,向警予英勇就義,年僅33歲。中共第四屆中央委員、中央局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