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省政府召開全省高校債務化解工作會議,提出到2012年底力爭化解100億元高校債務的目標,并將層層分解指標,落實到具體高校。7月底,各高校向省政府提交化債方案。
擴招使山東高等教育走向大眾化。據了解,2010年底,全省各類高等教育總規模222萬人,毛入學率由1998年的6%上升到28%。全省高校校園面積12385萬平方米,是擴招前的5.4倍;高校建筑面積5197萬平方米,是擴招前的6.8倍;高校固定資產總值811億元,是擴招前的16.2倍。
但在推進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的同時,高校也形成了大量債務(高校債務詳細報道見本報5月29日三版、5月30日三版)。截至2009年底,全省85所公辦普通高校,各類債務合計284億元,其中銀行貸款余額185.5億元。
此次會議上,按照國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委、省政府確定,我省高校債務化解的總的目標是,今明兩年全省確保化債80億元,爭取化債100億元,努力將高校債務負擔降至合理水平。
100個億,錢從何來?對此,副省長黃勝在會議上提到:“我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高校是主體,政府拿大頭。”
他說,首先是地方財政預算安排這一塊,力爭省市財政兩年安排56億元用于高校化債。省財政在今年將省屬本科高校、高職學校生均定額分別提高1200元、400元的基礎上,2012年將繼續大幅度提高定額。其中,今明兩年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20億元,用于負債率超過100%的高校歸還銀行貸款本金。各市財政也要參照省里做法,切實增加對市屬高校的投入。
再是爭取中央財政獎勵這一塊,力求兩年爭取中央獎補資金20億元。今明兩年,中央財政將對地方財政預算安排的高校銀行貸款還本資金,按40%的比例給予基礎獎勵,同時根據高校化債努力程度、債務下降幅度、擴招學生規模等因素,對地方給予浮動獎勵,最高可達地方財政預算安排還本資金的10%。
最后是高校增收節支籌措,力爭兩年籌集不低于24億元資金。高校是償還債務的主體。各高校要不斷拓寬收入來源渠道,通過土地置換收益、學費收入、資產有償轉讓及出借收入、大力壓減一般性開支等措施,籌集化債資金。
“誰努力程度高、化債工作做得好,誰分得的‘蛋糕’就越大、獲得的獎勵就越多。”省財政廳廳長于國安在會議上表示。此次分別對省屬高校和市屬高校制訂了具體的獎勵措施。
比如對省屬院校。對于今明兩年省財政安排的定額經費增量,凡負債率超過60%的省屬高校,至少要在增量中拿出50%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金;負債率越高,定額經費增量用于化債的比例就越高。今明兩年,對負債率超過100%的省屬高校,只要態度積極、措施得力,省財政將綜合考慮負債率、在校生規模等因素,每年提前安排撥款10億元幫助其盡早還清債務,以減輕高校還本付息壓力。對省屬高校利用土地置換收入來減少的銀行貸款,省財政今明兩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給予獎勵。對負債率低于60%或通過努力將負債率降到60%以下的高校,如果再減少銀行債務,省財政今明兩年依據貸款減少額,按不低于40%的比例給予獎勵。
對市屬院校,今明兩年對市財政通過一般預算安排的高校銀行貸款還本資金,省財政按40%的比例給予獎勵。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臨沂大學等8所市屬本科高校經費將上劃省級管理,現在省政府已經明確:其債務不劃轉。為鼓勵各市提高生均財政撥款水平,增加市屬高校化債資金來源,省財政將以2009年為基數,對市級增加的高校撥款按60%給予獎勵。采取這種辦法以后,如果濰坊學院、濟寧學院、泰山學院生均撥款(不含中央及省專款)達到8000元,臨沂大學、德州學院、棗莊學院、濱州學院、菏澤學院達到7000元,高校經費就上劃省級管理,何時達到何時上劃。
根據此次出臺的相關意見,我省將嚴肅化債紀律,在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制度。高校主要領導是化債務工作第一負責人,對于虛報套取、擠占挪用化債獎勵資金的省屬高校和市,除不再給予化債獎補資金支持外,還要扣回省財政獎勵資金。省財政還將配合省教育廳建立貸款審批和債務監控體系,堅決杜絕“化舊債、增新債”、“化銀行貸款、增其他債務”等問題的發生。
同時,對不作為者,未完成工作目標,虛報套取、擠占挪用獎勵資金,違規增加銀行貸款、職工借款等各類債務的高校,將通報批評,扣回該校的獎勵資金,并不再給予債務化解資金支持;減少該校的招生計劃、停止受理院校升格及學位點建設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