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東省煤炭工業局獲悉,剛剛出臺的《煤礦礦長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規定,我省煤礦礦長年度考核不稱職或連續兩年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取消任職資格。
據介紹,此辦法實行評分定級制度,每半年對全省各煤礦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安全生產管理、生產技術管理、重大災害治理、安全投入管理、隱患排查治理、質量標準化建設、區隊班組建設、職業安全健康、勞動組織和用工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管理等12大項65小項進行考核打分,將考核結果按得分情況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類。
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取消各項評優資格,扣發50%的安全獎金;不稱職或連續兩年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取消礦長任職資格,扣發全部安全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