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5月17日召開會議,就加強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作出部署,會議還下發通知,具體安排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推薦評聘工作。
據了解,此次推薦范圍包括政府舉辦或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以及民辦的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設區的市、縣(市、區)教學研究、電化教育、少年宮等校外教育機構。以設區的市為單位推薦,全省合計317名,名額較多的市有:臨沂28名、青島27名、煙臺26名、濰坊26名、濟南25名。其中,小學(幼兒園)、初中、高中教師推薦人數總體比例按1:3:6掌握,縣(市、區)屬及以下學校的教師控制在90%左右;各縣(市、區)推薦時,按大縣(市、區)2-3名、小縣(市、區)1-2名、一所學校不得超過1名的原則推薦。
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評委會評審的辦法。(轉載于大眾日報2013-5-20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