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有法律援助,讓俺的生活有了保障。”4月3日,墾利縣墾利街道壽山村村民王小濤談起求助法律援助的經歷時感激地說。去年7月份,在海南省打工的王小濤在廠區內被挖掘機壓斷雙腿。“起初,公司只答應支付醫療費,不支付傷殘賠償金和其他后續治療費用。”王小濤說,在法律援助律師幫助下,沒花一分錢律師費,他就討回了60萬元賠償款。
和墾利街辦一樣,墾利縣下轄的7個鎮街都建立了法律援助站。據介紹,通過縣法律援助中心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法律援助卡等工作格局的良性聯動,確保了法律援助實現全覆蓋,不留“空白欄”。2013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涉及農民工的案件150余起,累計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88件,已完成案件的質量合格率達100%。
為更好地發揮法律援助的作用,墾利縣還深化實施了“村(居)級法律顧問全覆蓋”工程,配備84名執業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到一線服務,為廣大居民提供法律咨詢,開展法制宣傳,幫助困難群眾獲得法律援助,實現了“城鎮半小時、鄉村一小時”的法律援助服務圈。(轉載于大眾日報2014-4-21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