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5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
任命:
王鴻翔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長;
胡友明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長;
鄭國棟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劉繼華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陰波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呂明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吉建春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第二庭副庭長;
鄒立秀為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郭振道、張富濤為濟南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批準任命:
張笑劍為槐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
胡友明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王鴻翔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第二庭庭長職務;
呂明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鄭國棟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劉繼華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吉建春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姜炳忠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執行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陰波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李慶華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笑劍、王媛、孫樹起的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