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晶芳,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社區民警,16年來一直工作在基層派出所,與轄區群眾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被群眾譽為“百姓的貼心人”,2002年、2007年連續當選為聊城市東昌府區第十四屆、第十五屆人大代表,多次被評為“三八紅旗手”、“五好人大代表”、“聊城市十大杰出職工”、“全市優秀女警官”、“平安聊城建設先進個人”等,榮記個人三等功兩次,獲“富民興聊”勞動獎章,2009年8月當選聊城市首屆“我最喜愛的十佳人民警察”,2009年10月被推選為第十一屆全運會火炬手。榮譽只能代表過去,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張晶芳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長期幫扶一名孤兒、一名殘疾老人、兩名特困老人,被轄區群眾譽為“貼心人”,她用實際行動詮釋了聊城“親民公安”的內涵。其先進事跡多次被《人民公安報》、《法制日報》、《山東法制報》、《山東工人報》、《山東公安》、《平安山東周刊》、《法制瞭望》、《山東商報》、《聊城日報》等報道,聊城電視臺《聊城新聞》、《警方報告》、《水城故事》、《民生面對面》等欄目也予以報道。
2009年9月23日,聊城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宋遠方親切接見了張晶芳,對她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親民愛民行為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