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
為進一步解決貨物和勞務稅制中的重復征稅問題,完善稅收制度,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會議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一)先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試點,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進行試點。(二)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三)試點期間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征增值稅后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試點行業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并根據增值稅特點調整。納入改革試點的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可按規定抵扣。
專家觀點
重復征稅可避免
對外經貿大學國際商學院教授王素榮表示,對交通運輸業和現代服務業進行增值稅改革,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主要意義在于可以避免當前在這兩種行業中存在的重復征稅問題。例如一家交通運輸行業企業,在購買車輛、購買燃油的過程中都承擔了增值稅,但對其征收的營業稅卻以企業全部營業收入為稅基,造成了重復征稅,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可以直接為這些企業減稅,提高他們的利潤。王素榮表示,目前國際上,在交通運輸和現代服務業領域,除了美國征收消費稅之外,其他發達國家都是按增值稅征收。
晨報記者 孫春祥
企業反饋
稅改對企業有利
京城一家知名餐館的負責人昨晚告訴晨報記者,把征收營業稅改為征收增值稅對企業來說是有利的。因為營業稅的計算基礎是營業額,營業額越高要繳的稅越多;增值稅的計算基礎是利潤,利潤越高要繳的稅越多。
而當前原料成本上漲壓力比較大,營業額高并不一定利潤會高,但營業稅卻在增加,企業的利潤空間隨之慢慢變小,“賣得越多賠得越多,光表面上熱鬧。”而以增值稅替代營業稅,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證企業有利潤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