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具有質詢權,質詢是人大對“一府兩院”實施監督的法定形式。一方面,質詢制度是我國人大會議制度優越性的重要體現;另一方面,全國人大代表以及地方各級人大代表來自中國各個階層,具有最廣泛的代表意義,也對基層現狀具有最現實的了解和理解。如果能讓他們直接面對國務院各部委負責人,對時事熱點陳述利弊,提出意見,將使各部委的決策更加符合基層實情,對我國社會健康發展具有重要而現實的意義。現由于各省政府均不敢得罪國務院各部門,因而根本不敢使用質詢制度,因此目前此項制度沒有得到充分的實施。
為此建議在人大會議期間充分實行人大代表質詢制度:
1、建議全國人大召開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安排參與決策的部門,輪流到各代表團聽取代表意見,接受代表質詢。首先對全國人大代表質詢的問題進行答復,另外全國人大會務組需安排人員做好記錄,會后請相關部門給予書面正式答復,作為解決問題的依據。
2、全國人大代表應該認真履行職權、提高履職水平,實事求是地反映基層實際情況與意見,在國家大計、政府行使職權、維護百姓利益等方面認真履行人民賦予的權利,當好老百姓的代言人。(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宗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