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商品化的最終目的是讓普通百姓能買得起房,但房價居高不下的現實卻讓老百姓不得不捂緊了“錢袋子”。
1997年推行的住房制度改革,目的就是啟動生產資料市場,促使房地產以“商品”的身份出現在市場上。但目前的現實情況是,大量好的土地被房地產商拿到,他們得以從中賺取暴利;而多數老百姓存款的主要目的就是買房,等人到中年要買房子時,一下子就被“掏空”了,這樣就造成了社會財富從多數人手中向少數人聚攏。
如何將住房以較低的價格供給中低收入者,我主張推進單位集資建房和政府建房兩條思路。
為了保障低收入者的住房權,應推行政府建房,然后以勞動保障部門的意見為依據,以較低的價格租給低收入者,而不是“賣”。這樣可以防止購房者將廉價房倒手進入二手房地產市場。